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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案件 ( 指界、勘測 ) 之繳費須知

法院案件(指界、勘測)之繳費須知
 


一、如不便『到場繳費』者,可事先採『通信繳費』方式繳納,

以免影響案件之進行。


二、作業程序如下:

(一)無論是『到場繳費』者或『通信繳費』者,皆先依據公文上

之『執行日期』及『發文字號』來電查詢『需繳金額』。

(速件認定方式:以本所收文日期至執行日,如在15日內者,其費

用加倍計收)。

『到場繳費』者---持公文影本至本所測量課收件處辦理即可。

『通信繳費』者---信封上請註明聯絡人及電話並檢附以下物件一起

寄至本所:

1.現金(袋) 或 匯款(須另檢附匯款單影本)。

解款行:佳里區農會       解款行代號:6180069

戶名:臺南市佳里地政事務所代收代辦專戶

(請注意:匯款戶名勿簡寫【台】,請務必大寫【臺】,

否則會遭農會退匯款,謝謝配合)

2.公文影本 或 補正單(補費者)  【請註明收據上要開立

的『繳款人名稱』】。

 3.填妥之回郵信封(收件人資料填好並記得貼上郵票,收據

才有辦法寄回)。

郵寄地址:722-43台南市佳里區中山路417號

臺南市佳里地政事務所(法院案件)

PS.採『匯款方式』者,請於匯款後儘速將上述之1、2、3物件

寄至本所,以免會發生地用課出納僅知有筆不知名的金額入帳,

而測量課指界人員卻一直等待著債權人來繳費之狀況。

三、繳費後,如要與承辦人約定會合地點者或對於該案件有相關

疑問時,請直接與該件之承辦人連絡;若要查詢該件之承辦人者,

請以收據上之收件字號或公文上之第一筆地段及地號來電查詢即可。

【查詢電話:06-7212478】
以上相關事項,謝謝您的配合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