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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抵押設定如何辦理?應檢附那些文件?

檢附土地登記申請書(雙方蓋章) 、設定契約書2份、土地(建物)權利書狀、權利人及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(如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)、義務人印鑑證明。 注意事項: (1)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,毋需檢附抵押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及義務人印鑑證明。 (2)抵押權人金融機構,義務人為公司法人者,免檢附該證件正本,得提出法人設立或變更登記表影本或抄錄本影本,該影本由法人簽註本影本與正本或(抄錄本)相符,所登記之資料現仍為有效,如有不實,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,並簽章。 (3)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,得免提出。 (4)雙方定約後請於一個月內辦理,以免逾期課予登記費罰鍰。(每逾一個月課徵登記費1倍罰鍰,最高不得超過20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