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法院囑託辦理建物測量收費標準說明如下:
依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(1120501實施)規定:
建物以分棟分層計算
分棟1棟4000元
分層以50平方公尺為1計價單位(1單位1000元)
未滿50平方公以1單位計價
例如:
查封標的物為A、B兩棟, A棟為2層樓房加屋頂突出物
(第1層62.81平方公尺第2層62.81平方公尺屋頂突出物6.19平方公尺),
B棟為平房(139.01平方公尺)。
A棟計算式:
4000+1000×2+1000×2+1000×1=9000
B棟計算式:
4000+1000×3=7000
合計16000元
由於法院囑託辦理建物測量因事先並不知標的物的數量跟面積,故先預收基本測量費5,000元,待施測完畢後再依實際成果按「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」補收費用。
若有疑問,請洽佳里地政事務所測量課
電話:06-7220404-203由當日值班人員協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