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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教育宣導

  • 類別:本站公告
  • 上版日期:113-04-09 下午 05:11:00

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自112年8月18日起修正名稱為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本次修法依照「有效性」、「友善性」及「可信賴」的三大原則,明確規範職場性騷擾管轄範圍、 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、增訂處罰規定、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,遏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,並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