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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黃○泰君等8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公告

關於黃○泰君等8人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,經審查無誤,依法公告。

公告90日:114年2月17日至114年5月18日。

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_發給價金公告https://www.tfasc.com.tw/FnpArea/BuzFnpPrice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