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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關於謝○悅君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,經審查無誤,依法公告。

關於謝○悅君申請按其應繼分自土地法第73條之1第4項設立專戶提撥價金乙案,經審查無誤,依法公告。
申請領回被繼承人不動產標售價金乙案,依規定辦理公告90日,內容請上臺灣金服網站查詢。